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(2008~2015年)》发布实施


发布时间:

2010-12-31

日前,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(2008~2015年)》由国务院批准实施。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,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,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。

  日前,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(2008~2015年)》由国务院批准实施。国务院在批复中强调,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,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,结合本地区矿产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尽快完成地方各级规划编制工作,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。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,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,保证规划目标实现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,保障规划顺利实施。

  《规划》围绕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,切实巩固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矿产资源基础,明确了以下目标任务。

  ——找矿实现重大突破。到2010年,新发现约6个亿吨级油田和6~8个千亿方级气田,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约120处,力争取得120个以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突破。2011~2015年新发现约10个亿吨级油田和8~10个千亿方级气田,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约200处。

  ——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不断增强。到2010年,煤炭产量达到29亿吨以上,石油1.9亿吨以上,天然气1100亿立方米以上,地面抽采煤层气50亿立方米,铁、铜、铝土矿、钾盐、铅锌等重要矿产的国内保障程度分别达到50%、30%、65%、25%、55%以上。到2015年,煤炭产量达到33亿吨以上,石油2亿吨以上,天然气1600亿立方米以上,地面抽采煤层气100亿立方米,铁、铜、铝土矿、钾盐、铅锌等重要矿产的国内保障程度保持现有水平或得到提高。

  ——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明显提高。到2010年和2015年,大中型矿山比例分别达到9%和10%以上,分别完成约50处重要矿产地储备,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平均分别提高约5个百分点。到2020年,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

  ——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明显改善。到2010年和2015年,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,历史遗留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分别达到25%和35%,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,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25%和30%以上。到2020年,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,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。

  ——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。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矿业权市场建设,形成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激励与约束机制,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基本建立。统一、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基本完善,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,管理有规、市场有序、开发有责、调控有效、监督有力的局面基本形成。

  主要任务有七项:一是加强勘查,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。以国内紧缺的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矿产为主攻矿种,兼顾部分优势矿产,突出重点成矿区带、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,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,切实增加查明资源储量,提供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后备基地。

  二是科学调控,提高重要矿产资源持续供应能力。根据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开发利用条件,明确勘查开采方向,采取差别化调控政策,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,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。

  三是统筹协调,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。以西部十大矿产资源集中区为重点,新建一批大中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,推动西部地区石油、天然气、有色金属、钾盐等区域优势矿产的开发和深加工,加快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。

  四是立足创新,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平。推进成矿理论、找矿方法和勘查开发关键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,强化自主创新,提高找矿效果。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,促进低品位、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与综合利用,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、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。

  五是注重保护,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,坚持“采前预防,采中治理,采后恢复”的原则,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。

  六是扩大开放,积极参与国际矿业合作。以石油、天然气、铁、镍、铬、锰、铝、铜和钾盐等矿产为重点,推进我国企业积极参与矿业投资国际合作,实现矿业共赢发展。

  七是完善制度,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。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行政和科技等多种手段,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新机制,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、规划审查和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制度,发挥和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。